非学历教育管理委员会负责领导学校的非学历教育工作。主要职责有:

(一)把关学校非学历办学方向及定位;

(二)办学单位开办或取消的资格认定;

(三)非学历相关重大政策、制度把关;

(四)特殊事项决策。


主任委员:分管本科教学的副校长

副主任委员:副教务长

委员会成员:研究生院、科研院、文科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人资处、财计处、规划发展处、审计处、保卫处、校园管理办、法律事务室、教务处相关职能部处负责人担任。如职务变动,由其接任者自然替补。

委员会下设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挂靠教务处,负责非学历教育的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