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召开非学历教育培训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传达上海市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颁发的《工作提示(36)》文件要求,研究落实疫情防控政策。党政办副主任、安保委办主任赵亮,教务处副处长胡艳丽,各办学单位主管领导,疫情防控相关负责人和联系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首先由赵亮对上级的疫情防控政策进行解读。针对来自或途径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T-14)/(T+)、来自或途径过去21天内从疫情中高风险调至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境外返沪的师生员工、新增本土病例流调被通知核酸检测人员、同住家人有来自或途径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等六类人员,需要进行严格的集中(居家)健康管理并完成规定要求的核酸检测后方可入校。赵亮强调,学校管理要求和社会管理要求不同,校外无关人员非必要不进校。非学历教育培训开班前,各办学单位若发现有以上6种情况的人员,建议不安排其参加培训,把住这条线就是把住全校师生的健康安全。
胡艳丽向各办学单位提出了非学历教育培训中的疫情防控要求,强调落实办学单位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度,明确有风险的人员禁止入校。当出现前述6种师生员工时,须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紧急处理,遵循边处理边汇报的原则。要切实落实分类管理师生员工、进一步做好校园疫情防控。目前非学历培训主要分为独立校区培训、同城校外培训和送教上门三种情况,应分别采取不同的防疫要求和措施,确保培训相关人员的健康安全。同时,胡艳丽补充,严禁各办学单位以会议、参观等形式变相在闵行校区及徐汇校区开展非学历教育培训。最后,要进一步做好信息收集与报送的工作,做到发现风险立即汇报。
与会人员就相关内容进行了交流讨论。各办学单位对非学历培训疫情防控要求有了明确的认知,各参会代表都表示会传达会议精神,传达办学单位领导责任,保证办学单位所有相关人员都对政策文件内容知悉,并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开展培训办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