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学校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非学历教育办班单位:
根据“马德秀同志《在学校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上的讲话》和印发《上海交通大学2009年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沪交委马字(2009)37号)和“上海交通大学2009年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精神,非学历教育办公室决定会同教务处、校办、研究生院、财务处、资产管理处、监察处对我校2009年非学历教育落实《上海交通大学非学历办班管理办法》和校内各类非学历教育办班的规范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各单位根据我校非学历教育管理相关文件,对照办班过程,认真清理,并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学校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检查内容包括,07-08年非学历教育证书发放情况,结业学员档案管理情况,结业学院向学校反馈信息情况,结业学员向学校投诉情况。09年办班规范管理情况,其他事项。
要求2009年11月30日前完成09年项目的补充清理工作,从2009年12月1日开始,所有项目的执行均依据申报程序执行。
第二阶段为检查评估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根据管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调查研究,对各办班单位的非学历教育规范工作作出评价,并以情况汇报的形式发送到相关部门。
第三阶段为整改提高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根据整改结果,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个非学历教育培训部门下一步规范管理的实施建议,并跟踪执行情况。汇总执行结果上报学校非学历教育领导小组。
上海交通大学非学历教育管理办公室
200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