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首届刑辩高级研修班顺利开班
发布时间:2023-09-12

98日,由凯原法学院主办的上海交通大学首届刑辩高级研修班,在徐汇校区廖凯原法学楼顺利开班。凯原法学院副院长、教授郭延军、社会合作与培训中心主任邢博、来自全国各地约160位研修班学员共同出席开班仪式。活动由邢博主持。仪式之后,凯原法学院副教授谢杰、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易延友、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为此次研修班讲授第一堂课。

郭延军首先代表凯原法学院向与会学员们表示欢迎。她就交大法学教育的发展历程作了介绍。她表示,法学教育一直与交大同呼吸共命运,2002年法学院成立后,翻开了交大法学教育新篇章。这些年来,学院在学校、社会各界与国际友人的的大力支持下,在全院师生的共同奋斗中,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令世人瞩目。她指出,刑法学一直以来是学院的优势学科之一,拥有多位造诣深厚、专业资深的名师,此次课程安排体现了凯原法学院一流高校的学科优势。最后她预祝首届刑辩高级研修班取得圆满成功。

研修班学员代表周小羊发言

凯原法学院培训中心项目负责人蔺晓峰作班主任讲话

接下来的第一堂课,精彩纷呈。谢杰通过案例实战与项目解析探索证券犯罪辩护逻辑与证券合规管理。他介绍了证券犯罪刑事司法与合规实务的背景,深入阐释了资本市场刑法规范架构,同时通过案例重点探讨了虚假陈述、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四种刑事合规风险类型,并进一步分类探究了法律适用问题、合规管理问题和司法实践中的现实问题。

易延友通过对比中美范式阐释了非法证据排除的中国范式。他介绍了权利保障驱动型、权利种类分类型、毒树之果一概排除型这三种美国范式的非法证据排除类型,又详细阐述了真实发现驱动型、证据种类分类型、实物证据裁量排除型、毒树之果优先排除型、法官、检察官、警察共同分享型等中国范式的非法证据排除类型,并通过专业角度的解读分析与比较,提出中国范式的发展方向。

罗翔在课堂上探讨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关系。他就买卖红绿鹦鹉是否构成犯罪的案例入手展开深入讨论,以此引出刑法的独立性与补充性问题。他还探讨了空白罪状的形式判断与实质判断等事项,经过一系列思维引导及学术探讨,最终又回归于红绿鹦鹉案,进一步说明了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重要性。

上海交通大学刑辩高级研修班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主办、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支持,旨在通过前沿的法律问题剖析、资深的法律专家解读,为刑辩律师业务能力提升与案件话题交流提供高端、有效的专业平台。